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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契税成交价不含增值税

2016-04-27 11:13: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网站26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通知称,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该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