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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引入省外机构评估财政专项支出绩效
2015-11-30 10:51:31 来源:法制日报
11月25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2年至201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2011年至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报告,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良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整体绩效仅为中等。
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介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全国先河,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使用绩效开展第三方评价,作为省人大监督财政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的重要手段及创新方式,旨在推进专项资金决策与分配的科学性与民主性,资金监管的有效性与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全面提高资金绩效,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提升公共财政的公信力与执行力。今年是组织引入第三方评估第二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引入了广东省外的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
“经过公开招标,确定广东省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会为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大学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林秀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项工作从今年5月至11月,历时7个多月。11月上旬举行了评审验收会,有关方面的专家与省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预算工委领导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共16人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第三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验收。会后,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评估报告。
广东省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会会长郑方辉介绍,本次评价的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合计为98.47亿元,涉及到省内14个地市105个县超过2800个子项目。
郑方辉说,评价基于结果导向和公众满意导向,重点关注公共财政投向的公共属性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分为宏观(决策)、中观(监管)和微观(使用)三个层面。依据本项资金特点,结合层次分析法,经专家论证形成了由自评工作组织(质量)、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和监督绩效四个维度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按权重合成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表明,总体上,教育部门在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的管理及具体实施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欠发达地区学校硬件设施改善取得较为显著的效果,达成了教育创强阶段性目标,为后期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地方违规个案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履行了专项资金监督的必要职责,但有关监督办法、监管措施、下达资金的及时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
评估报告指出,教育专项资金属于民生支出,目前尚未全面实行“因素法分配,预安排、后清算”制度,导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使用效率受到影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较迟,划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同时,部分地区教育创强资金使用率较低,少数地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待提高。此外,部分学校存在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或合规性问题;教师使用信息化设备设施开展教学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化装备的使用率偏低;部分学校教师存在结构性缺编,教师队伍的结构尚待优化,教师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提升。
农村危房改造是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与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据“十一五”期末全面核查统计,广东全省仍有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存在住房困难问题。为此,省财政自2011年起至2015年计划安排54.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其中省财政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3年在中央资金的支持下提高至每户1.5万元,各有关市县两级财政合计配套补助不低于每户5000元,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全部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
北京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副教授李艳介绍,作为省人大牵头对省级财政重要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监督的探索实践,本项评价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和实证检验所确定的评价技术体系。
评估报告显示,危房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大部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全省4年累计完成改造总户数为44万户,除个别镇村个别农户因特殊情况有所延误之外,绝大多数列入补助范围的农户都能在当年完成住房改造并达到验收要求,部分地市更是比预期进度有所提前。
“补助资金有限与目标责任制导致实际受益人群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当时政策最优的目标,基层迫于考核压力通常把补助名额先给有一定自筹能力的‘次穷’群体,而真正急需改造的对象往往因为无力自筹而被迫不断推后(不能及时享受补助)。”李艳说,评估也同样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如政策执行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设计脱离农村现实或农民风俗习惯,缺乏可操作性;补助对象确认与年度计划审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补助资金发放程序有待进一步统一规范,部分市县部分镇村未按进度完成改造或未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补助对象档案资料管理仍欠规范,存在空缺错漏、照片与现场不符等现象。
“通过这两年的探索和实践,委托第三方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进行评估的这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还有些因素也影响着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林秀玉表示,下一步,广东人大经进一步扩大绩效监督的覆盖面,在资金和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继续逐步地扩大覆盖面,特别是关系百姓利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社会专项资金来进行绩效监督。同时,建立绩效结果的应用体制,进一步增强人大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督促政府及时进行整改,并且向人大报告,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结果对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资金管理的导向作用和倒逼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公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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