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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形势下首都消防工作 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

2015-07-02 11:43:27   来源:中国消防杂志社

原标题:创新新形势下首都消防工作 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

  创新新形势下首都消防工作

  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

  文/ 吴志强

  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国家重要战略。首都消防部队必须主动作为、超前谋划、锐意进取,紧紧围绕首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立足建设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在观念上求转变,在思路上求创新,在工作上求突破,适应消防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新需要,全面提升消防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

  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

  经济发展大局谋划推进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首都消防工作定位。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重点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在交通、生态、产业等方面率先推进一体化,让城市区域功能定位更加合理。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更加突显了立足国际一流标准,打造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首都消防工作要坚决顺应改革发展大趋势,树立服务大局、团结协作的全局意识,坚持最高标准、争创一流的首善意识,主动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长远,统筹推进;主动与国际接轨,从消防事业发展、基础规划建设、社会治理水平、灭火救援能力等方面,着眼更远目标,制定更高标准,采取更严措施,以国际一流目标推动消防事业整体发展。

  立足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优质消防服务。北京将重点发展以微电子、计算机、通信、汽车制造、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以科研、文化、教育为主的创意文化产业,以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会展、旅游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消防工作服务对象将发生深刻变化,必须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消防责任体系,提供更加优质的消防安全服务,提高现代化消防综合治理能力。

  围绕京津冀城市群建立管理机构。环首都经济圈“两核三轴一带三重点”的总体布局,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共13个城市,京津冀城市群将由目前的“二元结构”向“多元结构”转变。目前,北京市公安消防机构仅设在市、区县两级,在街道乡镇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可以预见,环京区域将形成新的产业带和城镇密集带,涌现一大批新型小城镇和产业园区。这些新型小城镇和产业园区需要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进行管理,否则单靠消防监督人员分片监管,很难担负辖区消防综合管理任务。

  全方位推进京津冀区域

  消防警务深度合作

  建立区域消防工作议事协调组织。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逐步推进,科技、人才、信息、自然资源以及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区域资源将深度整合,经济、产业、规划、行政管理等区域协作将更加紧密。为加强区域消防工作协调、组织、推进,紧跟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步伐,同步推进消防事业发展,需要成立京津冀区域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对特殊区域的规划建设、消防管理、灭火救援等方面统筹调度,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同提升。

  构建区域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结合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着力整合区域内优势资源,统筹构建区域内消防技术服务体系、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体系、重点行业消防监管体系、消防宣传培训体系等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消防技术人才、消防产品、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中介组织等资源的资质认定、诚信管理,在京津冀实行互认互通。环京地带企业单位、跨区域产业园区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消防管理,打破地方性规定、标准的约束,避免部门各自为政、企业无所适从,推行消防管理一体化。京津冀三地人员生产、生活、办公、学习流动性大,协同开展系统性、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宣传人才培养,形成辐射效应。

  加强推进区域灭火救援一体化建设。利用公安消防部队垂直管理的优势,打破辖区限制,探索推进京津冀灭火救援一体化建设,建立完善区域联勤联训、联动联防、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灭火救援效能。环京地带重要经济区域将形成新的功能齐全、装备精良的消防站群,应加强指挥、通信、作战的协同配合,实现就近调警、快速响应,提升区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主动对接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为牵引,加强调研,科学分析制约首都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科学编制北京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借势发力,同步推进实施;主动与天津、河北消防部门对接,调研、协商环京地带消防协同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点、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车道等基础建设,纳入各自省级消防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落实。

  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重大发展机遇,重新评估、理顺全市消防站建设布局,推进人口稠密区、商业集中区中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着力解决消防站分布散、选址难、落地难、欠账大等问题。科学规划消火栓建设,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解决建设维护不到位问题。开展消防装备清查评估,推动政府保障落实财政预算、规划立项和统型配备工作,提升全市防范火灾和反恐处突的保障能力。尤其是在环京地带,新型小城镇和产业园区建设到哪里,消防基础设施就配套到哪里;市政交通道路发展到哪里,市政消火栓就建设到哪里;通讯设施安装到哪里,消防通信就畅通到哪里。

  借助非首都功能疏解提高设防标准。京津冀一体化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高消耗产业、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以及城市核心区的低端产业将成为优先疏解重点,随之而来的是旧城改造、老区新建、产业升级。消防部门要抓住契机,借力推进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着力消除违法建设、非法经营等衍生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提出新产业、新城区建设的消防规划意见,同步落实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落实更严要求,提高设防标准,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系统性、综合性治理。

  着力健全优质高效

  群众满意的消防管理体系

  构建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挂牌督办、定期考核、责任倒查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干部考核评价和各级监察督查范畴,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消防责任体系。主动联合行业部门,制定出台行业消防管理制度、标准,强力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标识化管理。将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改为对单位危险程度进行评估,火灾危险性高的作为高危单位,从严、从紧落实管控措施,控制危险源,消除火灾隐患。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网、治安防控网建设,建强大中小三级网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前移防控关口,强化群防群治,落实末端管控。

  推行简政放权服务经济发展。从拓宽行政审批申报主体范围、小装修实行网上申报办理、施工备案实行网上自主备案、简化申报材料四个方面,减少层级,简化小微企业行政审批程序,着力解决“申报难”“往返多”问题。对已经通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的建筑,内部开办小微企业在不改变建筑消防安全布局、不改动消防设施、不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放开消防行政审批权。探索消防验收、开业前检查合并执行方法,实行重点工程防火灭火一体化验收和纪检监督问廉制度。同时,要严格执行《消防法》第9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的规定,全面建设诚信体系,实行消防质量终身责任制,积极探索消防行政审批改革,消防部门由事前审核,改为加强事中建设监管以及事后住人、办公、生产经营监管,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防止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衍生火灾隐患。

  建立消防行政管理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消防行政审批和重点单位管辖全部交由区县消防部门负责。修订完善《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导则》,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腐败问题。成立集“隐患举报投诉、企业诚信核录、消防资质申报、纪检全程监督”于一体的96119消防服务中心,向社会定期公布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主体、种类、流程,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过程透明化、服务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夙愿与共同追求,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也是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景。消防部门作为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部门,更要凝神聚力、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为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作者系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